失业金领取的具体条件详解
劳动者若希望领取失业金,需满足下面内容严格条件: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,并且连续缴纳保险费一年以上;劳动合同的终止非因劳动者本人愿望;必须完成失业登记,并持有求职意向证明,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60日内,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下面内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:
- 失业前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。
- 劳动合同的终止并非因劳动者本人愿望,包括但不限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、开除等情形。
- 已成功办理失业登记,并持有求职意向证明。
法律层面分析,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包括下面内容三点:
-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。
- 非因本人愿望中断就业。
- 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还享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累计缴费时刻有关,具体如下:
- 累计缴费时刻满1年不足5年的,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。
- 累计缴费时刻满5年不足10年的,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。
- 累计缴费时刻10年以上的,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。
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,有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。